校内各单位:
为切实做好冬季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,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,防止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、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即日起各单位对责任范围内安全隐患开展自查,学校将组织检查专班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检查。现就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及形式
(一)二级单位自查。即日起至1月10日,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时间、组织专班,根据通知要求,开展安全自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,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。学工处负责全校学生离校工作检查。亿优物业公司负责洪山校区、武昌校区、东湖校区安全检查工作。各单位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于1月10日下午16:30前报送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(行政楼一楼保卫处A106)。
(二)学校检查。1月13日,校领导带队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检查。
二、检查内容
各二级单位按照责任区域划分,针对安全工作重点开展自查,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:
1.各单位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,安全生产责任制、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是否健全。
2.各楼栋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贵重财物保管是否存放妥当,防火措施是否健全。
3.食堂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锅炉房、留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用电、燃气、食品卫生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。
4.学校在建工程及维修工程生产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。
5.各场所内漏电保护开关功能是否合格,应急照明电源、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使用单独回路,电源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裸露情况。重点查看长期不使用空间内的用电情况,做到人走电断。
6.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,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,技术性能是否达标。
7.学生宿舍区域充电棚是否存在长期充电不拔电源的现象,防止电动车自燃。
8.假期值班安排是否落实。
9.校园网络信息安全、保密安全情况。
10.应对恶劣天气防范应急保障情况,供暖设施安全,用水设施及其管道防冻处理是否到位。
11.汀兰苑和公租房居民安全教育是否到位,楼顶、阳台、过道等是否堆放杂物;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;是否存在孤寡老人独自在家无人照顾的情况;是否要求走亲访友和外出旅游的教职工做到人走断电、断水、断气。
12.各单位在寒假前是否集中开展安全教育,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、网络安全、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,学生离校前是否签订《安全责任告知书》。延迟离校和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要切实提高站位。各单位要牢固坚持师生至上、生命至上的理念,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增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坚决守牢校园安全防线。
(二)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。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组织领导,聚焦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,明确任务分工,把整治安全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,以对党的教育事业、对师生员工负责的态度,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
(三)要扎实整治风险隐患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,织牢织密校园内外“安全网”,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,加强安全管理力度,落实隐患闭环整改,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(四)要持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。各单位结合11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,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,深入一线师生,强化预警预测预防,持续防范化解矛盾风险隐患,严格减存量、有效控增量、着力防变量,严密防范极端案事件发生。
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1月7日